一、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部
二、比赛时间:从2016年9月18日开始(周一下午17:00-18:30;周四下午14:00——18:00;周六、日上午8:30 —11:30 下午14:00—18:00)
比赛地点:南湖校区环湖排球场
三、参赛单位:各学院。
四、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的全日制在籍在册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到26周岁。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制,每球得分,前两局25分制,决胜局先得15分并同时超出2分的队为胜队。
(二)如参赛队超出8支(包括8支),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抽签决定分组与小组编排序号),按积分多少排列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两小组1、2名交叉比赛,胜队决冠、亚军,负队决3、4名;两个组3、4名交叉比赛,胜队决5、6名,负队决7、8名。
(三)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A(胜总局数)|B(负总局数)=C值,C值高者居前位。如C值仍相等则按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居前位。若Z值仍相等,则参考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弃权则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
(四)比赛开始后5分钟不到的参赛队,以弃权论处。
六、报名方法:
以学院为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每队报运动员12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
各单位于9月12号前将报名表送交体育部鄢正纲老师,联系电话:13317151696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男、女取前八名,报名队不足8队时,则减一录取名次。凡取得名次的队,发给奖杯。
八、纪律与处罚:
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背规程对运动员的资格要求和不服从裁判判罚、打架、骂人、无理取闹等不良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并全校通报批评。
九、其他事宜:
领队、教练、裁判联席会议时间:2016年9月12日下午3:40在南湖校区艺体中心会议室A112。讨论有关比赛事宜,同时进行抽签,请各参赛队领队务必参加。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部。
体育部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