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经费报销相关问题的解释

发布者:张可发布时间:2019-04-11浏览次数:4775

关于工会经费报销相关问题的解释

为了更好的使用工会经费,20181012日校工会召开工会主席会议,研究在工会经费使用报销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作出解释。

  1. 节日慰问品购买的范围和程序。

节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工会经费报销节日慰问品金额分配: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其中元旦、春节慰问品金额400元,劳动节、端午节慰问品金额400元,中秋节、国庆节慰问品金额400元。

各分工会在采购慰问物质时,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分散采购实施办法(试行)》(中南大政字【201695号)通知,专项项目价值超过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都要进行竞争性磋商询价并有询价程序及纪要,报账时提交《小额分散采购项目登记表》、会议纪要、《购物合同》和物资签收单。凡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没有进行采购询价,无采购项目登记表和物资签收单等附件,工会经费一律不予支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中南大工字【20184)第七第四款日慰品原符合中国传统节习惯的用品和工群的生活用品。如米、面、油、肉、蛋、普通月、粽子、水果、奶制品,可根据需要采取放提券等便捷活的方式,但不得金和物卡。提货券要注明范围及期限,期限三个月。

  1. 各分工会人员变化,如何核对?

各分工会于每年1月、9月把变动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上报工会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与人事部核对后发给财务部工会经费报账人员。

新进人员的福利,以入职时间为准,过期不补。

  1. 结婚、生育慰问品购买范围

与结婚、生育有关的生活用品均可,如床上用品、锅、灶、宝宝用品等

  1. 购买文体活动用品金额的限制

中南财经政法大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中南大工字【20184)第七第二款:用于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分工会按会员人均100/年列支文体活动经费,活动经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购买的文体活动用品单价超过500元的,不得发给个人,500-1000元作低值资产入库,1000元以上作固定资产入库。

  1. 关于春秋游活动

春秋游活动中途用餐(中餐和晚餐)可以吃盒饭或桌餐,用餐标准每餐不超过40/人,并配菜单,附参加人员名单及签字。

春秋游活动每人每年不超过300/人,可以分成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活动,也可一次性开展。人数较多的分工会,春秋游活动可以分两批组织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问题解读》(鄂工办【201831号)第五条:景区门票仅限景区的一级门票,且不得开支景区内的其他再生费用,如二级门票、观光车、电缆车费用等,已为会员购买的旅游年票中包含当地景点的,不再报销门票费用。

 6、   分工会按人均150/年列支女职工活动经费。

 7、   省总工会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时,强调指出:工会经费报销涉及签名时,不得代签。

8、   退休人员的福利怎样核算。

以学校发文为准,630日之前退休的,电影票享受一半(100元),节日慰问享受元旦、春节及劳动节、端午节(共计800元)慰问,是上半年生日的享受全额的生日慰问,春秋游活动、女职工活动及文体活动享受一半。1231日之前退休的,电影票、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和春秋游活动、女职工活动及文体活动全额享受。

9、    返聘人员不享受福利。

10、   凡与学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含学院)享受在职会员一半福利(即1000/人)。

11、    工会活动中的合同是否必须由分工会主席签字,有些分工会是院长签字,是否可以?

分工会主席签字,院长签字无效。


本规定从201911日起开始执行,校工会福利部负责解释。







                                                        校工会

20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