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关于加强体育课堂纪律的办法

体育部

发布者:张可发布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918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巡视整改的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防范,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加强本科体育教学工作,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体育部的有关领导及管理干部应坚持听课制度,带头实行听课制,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

第二条听课人员包括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体育部党政领导、各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教研室主任及教学评议小组的成员等。具体听课次数如下:

  1. 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

  2. 体育部处级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3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3. 各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教研室主任不少于3次

  4. 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5. 教学评议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做限定,如有重复人员听课次数靠上。

第三条除听课要求外,体育部课堂纪律管理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周责任领导每周一上午要求把上周自己所负责的教学情况做一个总结汇报给教学秘书(如不能前往部党政联席会),周一下午党政联席会由分管教学主任做汇报。具体分工见附件一。

第四条听课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听课课程和听课时间,采取不定期随机听课;可以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可以有针对性的跟踪听课,推荐教学效果好的讲授课程,推广教学方式方法。

第五条听课人员听课时,应做到:

1了解任课教师授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教学纪律(迟到、提前下课、学生管理等)、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

2是否严格执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教学常规》规定。

3了解学生上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有无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课堂秩序情况,学生上课参与程度和学习效果等。

4利用课间休息或课后与学生和任课教师交流,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建议,并将听课后的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关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涉及环境设施、教风、学风、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的问题,听课人员有义务及时与相关部门或与教学管理部门沟通。并与周教学纪律负责人沟通,形成总结,便于在下一周部党政联席会上交流。

5听课人员要做好规范化的听课记录,对课堂教学质量及课堂纪律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并及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听课记录及评价表》(以下简称《听课记录表》)。

第六条《听课记录表》作为教学档案材料及时交由体育部教学秘书处管理。秘书处每学期分两次(期中、期末)上交给教务部,并在体育部公布听课次数。

第七条各中心、各支部、教研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听课制度,这也是本单位的目标责任任务之一,是我部落实教育部对我校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我部教学质量和教学纪律管理的有效方法。听课人员的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听课的评价也是该教师年终考核、聘期考核、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8年-2019年度第一学期起开始执行。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周数

周负责人

小组成员

备注

1

沈传茂

官立勇、张杰、刘昊、陈志喜、龚秋玲

  

2

李晖

黄宏远、雷陈、陈艳武、赵亮、鄢正纲

  

3

周晓东

史红军、徐金芳、张声华、白磊、牛琛

  

4

肖杰

官立勇、史红军、刘昊、陈志喜、赵趱超、

  

5

官立勇

黄宏远、郑薇娜、陈艳武、赵亮、刘柏青

  

6

  

黄宏远

史红军、赵平良、张声华、白磊、张燕

  

7

史红军

官立勇、张杰、刘昊、陈志喜、龚秋玲、

  

8

张杰

黄宏远、雷陈、陈艳武、赵亮、鄢正纲

  

9

雷陈

史红军、徐金芳、张声华、白磊、牛琛

  

10

史红军

官立勇、郑维娜、刘昊、陈志喜、赵趱超、

  

11

徐金芳

黄宏远、史红军、陈艳武、赵亮、刘柏青

  

12

郑薇娜

史红军、赵平良、张声华、白磊、张燕

  

13

赵平良

官立勇、张杰、龚秋玲、鄢正纲、

  

14

周晓东

黄宏远、雷陈、牛琛、赵趱超

  

15

肖杰

史红军、徐金芳、刘柏青、张燕

  

16

肖杰

沈传茂、李晖、周晓东